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召开专题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坚决杜绝运动员过度商业化、‘网红’化倾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表态直击当下体育界的一大隐忧:当金牌选手频频现身综艺、直播间,当训练场变成“打卡地”,运动员的本职身份与商业价值之间的边界正在模糊。
现象:冠军光环下的“流量漩涡”
东京奥运会期间,全红婵一句“想吃辣条”让无数网友破防,但其家中迅速被网红主播围堵的场面,也暴露出流量对运动员私人空间的粗暴入侵。此后,杨倩、张雨霏等奥运冠军签约代言、参与真人秀,苏炳添、谷爱凌更是成为商业价值榜上的顶流。据不完全统计,仅2021年,奥运冠军平均每人签约品牌数超过4个,部分运动员年商业收入远超其国家队津贴数十倍。
“运动员网红化”并非我国独有现象。国际体坛中,贝克汉姆、C罗等巨星同样身兼运动员与商业偶像双重身份。但关键在于,国外成熟的职业体育体系允许运动员在遵守商业合同与训练比赛之间找到平衡;而我国举国体制下的运动员,其训练备战由国家投入大量公共资源,过度商业化不仅可能影响训练质量,更存在“利用公共资源谋私利”的伦理风险。
隐忧:流量反噬竞技本质
“网红”本质上是流量经济的产物,其核心逻辑是“博眼球、求关注、快变现”。运动员一旦陷入这种逻辑,极易偏离竞技体育的初心。某省级游泳队教练向记者坦言:“过去队员休假时想的是调整状态,现在有队员想着开直播涨粉。社交媒体上的点赞、打赏,会让人上瘾,更会分散精力。”
更值得警惕的是,“翻车”案例时有发生。某知名乒乓球运动员因过度参与综艺导致训练不系统,竞技状态大幅下滑;个别运动员利用冠军身份带货,被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更有年轻运动员在直播间口无遮拦,引发舆论风波,最终由国家队出面“擦屁股”。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个人形象,更消耗公众对体育事业的整体信任。
博弈:多方利益的现实困境
运动员“网红化”背后,交织着多方利益诉求。对于运动员个人而言,竞技生涯短暂,趁“顶流”时期变现无可厚非;对于商业机构而言,冠军IP具有天然信任背书,是稀缺资源;对于地方体育局而言,优秀运动员的商业成功也能反哺基层体育投入。
然而,当商业利益压倒竞技追求时,受害的不仅是运动员本人,更是整个体育生态系统。国家体育总局此次表态,正是对这种失衡的纠偏。相关人士指出,“杜绝网红化”并非否定运动员的正常商业开发,而是要划清“红线”:训练、比赛、代表国家队形象等核心事务,绝不能为流量让路。
破局:制度护航与价值回归
如何既保护运动员的合理商业权益,又防止过度商业化?国际经验值得借鉴。美国NCAA(大学生体育协会)规定学生运动员不得接受任何与赞助商有关的报酬,确保其学生身份纯粹性;日本相扑协会明确禁止力士参与综艺节目,违者重罚。这些制度设计的核心,是划定“不能碰”的边界。
我国体育管理部门已着手完善制度:一是建立运动员商业活动审批备案制度,对代言品类、参与频次、收益分配做出规范;二是将商业活动纳入运动员考核体系,对因商业活动导致成绩下滑的,减少或取消相关资源支持;三是加强对未成年运动员的特别保护,严禁其参与直播带货、综艺娱乐等可能影响成长的活动。
结语:让体育回归体育
运动员“网红化”本质上不是商业问题,而是价值排序问题。当一个国家需要依靠体育竞技来凝聚民族精神、展示民族形象时,运动员就不仅仅是一个自然人,更是一个承载着公共期待的社会符号。符号可以发光,但不应变成商品。
杜绝“网红”化,不是要运动员远离大众视野,而是希望他们守住“训练场”这个主战场。金牌的价值,从来不应由直播间里的打赏金额来定义。当聚光灯散去,真正能让运动员被时代记住的,永远是赛场上那个奋力拼搏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