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8·21”特大矿难事故调查工作再获重要进展。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及事故调查组联合通报,继此前多名相关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又有两名相关责任人于日前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至此,这起造成82人遇难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已累计有10余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责。
事故回顾:惨痛教训犹在眼前
2024年8月21日,位于我国中部某省份的兴隆煤矿(化名)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当班作业人员127人,经全力救援,最终45人成功升井,但仍有82名矿工不幸遇难。这起事故是近十年来国内发生的最大规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之一,震惊全国。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并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层面迅速成立由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全面展开调查工作。
最新进展:又2人被查
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此次被查的两人分别为:该煤矿所属矿业集团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赵某某(正处级),以及该县应急管理局原局长刘某某。两人均因涉嫌渎职失职、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于近日被当地监察委员会依法立案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调查初步显示,赵某某作为集团安全主管领导,长期未对兴隆煤矿开展实质性的安全检查,对煤矿多次违反安全规程、违规超产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默许、纵容。刘某某在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期间,未按要求组织对矿井进行突击检查,对上级部门多次指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落实不力,致使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并最终酿成惨剧。
此前,该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总工程师等6人已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此外,该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县工信局原局长等3人亦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处理。
深挖彻查:绝不姑息任何责任环节
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调查工作已进入深挖彻查“监管链”“责任链”的关键阶段。“82条矿工的生命背后,关联的是无数家庭。我们不仅要查清直接事故原因,更要查清为什么安全红线屡屡被突破?为什么层层监管形同虚设?”该负责人强调,对于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职渎职行为,都将依法依纪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据悉,联合调查组对井下爆炸点的气体浓度、通风系统、瓦斯监控记录等关键数据进行了反复勘验比对,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巷道内瓦斯浓度超标遇明火导致爆炸。而更深层次原因,则是该矿为追逐利润,长期违规超能力生产,且对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测系统失灵等隐患视而不见。地方监管部门在多次检查中走过场,甚至存在收受好处后隐瞒不报的严重问题。
事故善后与行业反思
目前,遇难矿工的善后赔偿工作已基本完成,遇难者家属均与政府及矿方签订了赔偿协议。政府部门已启用社会救助、心理干预等机制,对受影响家庭进行长期帮扶。同时,涉事煤矿已被永久关闭,其法定代表人名下所有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这起事故也引发了全行业的深刻反思。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已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半年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所有生产矿井的瓦斯治理、防突措施、监测监控系统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有专家指出,安全生产是底线、红线、生命线,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后续对赵某某、刘某某等人的审查调查,将向社会传递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唯有让制度真正长牙、让监管真正带电,才能守护好每一位矿工的生命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