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某知名音乐平台突然下架大量侵权歌曲”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令人玩味的是,这一“守法”行为的背后,并非因为国内监管部门的严查,而是因为一家美国版权方——美国音乐出版商协会(NMPA)——的一纸律师函。有网友戏称:“美客户一来,它突然就守法了。”

“选择性守法”引发质疑

据了解,该音乐平台在国内长期存在大量未经授权的翻唱、改编歌曲,部分歌曲甚至被修改歌词、配乐后进行商业推广。国内版权人多次投诉,平台均以“技术原因”“正在沟通”为由拖延处理。然而,当美国音乐出版商协会发函要求下架其代理的版权作品后,平台在48小时内便完成了全面清理。

这种“中外有别”的处理方式并非个例。早在2023年,某短视频平台就被曝出“国内用户上传侵权视频无人管,外国用户投诉即刻下架”的双标操作。业内人士指出,部分互联网企业在版权保护上存在明显的“看人下菜碟”倾向:面对欧美版权方和国内头部公司时毕恭毕敬,面对普通创作者和小微版权方则敷衍了事。

法律标准不应“内外有别”

北京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李明(化名)表示:“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侵权。无论是中国版权人还是外国版权人,在法律面前应当享有同等保护。‘内外有别’的处理方式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损害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整体保护形象。”

事实上,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国内版权环境已有明显改善。但部分平台“选择性守法”的行为,暴露出其在合规管理上的深层次问题。有专家分析,这种双标做法深层原因在于:一是违法成本存在差异,国内维权程序相对复杂、赔偿金额偏低;二是部分企业认为“洋官司”风险更高,因此格外重视。

“内外一致”方能赢得信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公平的核心在于平等。”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教授指出,“如果企业在执行版权保护时因权利人身份不同而采取不同标准,这不仅是法律上的失职,更是对用户体验和商业伦理的背叛。”

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受理版权登记申请45.6万件,同比增长12%,其中企业登记占比超过七成。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重视版权,也恰恰说明国内市场对公平保护的需求日益迫切。如果肆意践踏国内用户的权益,最终不仅会失去用户的信任,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专家建议建立统一标准

针对部分互联网企业在版权保护上的“内外有别”问题,多位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出台更为细致的执法标准和检查机制,对“选择性守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同时,行业协会也应推动建立统一的版权保护公约,完善内部举报和快速响应机制。

对于企业而言,真正合规不是“看谁的面子”,而是对法律的敬畏。“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这句朴素的法律格言,同样适用于版权保护的每一个环节。唯有从“被动守法”转向“主动守法”,从“选择性守法”转向“全面守法”,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赢得国内外的广泛认可。

当美客户来了,它突然守法了——这个略显荒诞的现实,或许正是推动行业走向法治化的一个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