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紫晶存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新进展。2025年4月17日,上海金融法院就该案召开庭前会议,五家商业银行被追加为共同被告,成为本案最受瞩目的焦点。这标志着投资者追偿范围从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进一步延伸至金融机构,证券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边界再次被拓宽。
庭前会议聚焦程序争议与责任划分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天的庭前会议持续近四个小时,主要围绕案件管辖权、证据交换、争议焦点归纳等程序性问题展开。原被告双方就五家银行是否构成“帮助造假”、银行在贷款审核中是否尽到审慎义务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初步交锋。法院要求各方在20日内提交补充证据,正式庭审预计将于6月中旬进行。
紫晶存储曾是科创板明星企业,主营蓝光数据存储业务。2022年,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被处以巨额罚款并触及强制退市。经查实,紫晶存储在IPO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后定期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隐瞒关联交易,造假金额累计超过20亿元。此后,数百名投资者提起诉讼,索赔金额合计逾6亿元。
五家银行何以成为被告?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原告方将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五家金融机构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对紫晶存储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代理律师表示,紫晶存储造假期间,上述五家银行曾为其提供总计数十亿元的贷款和授信额度,“银行在贷前审核、贷后管理中未能识别出公司财务数据异常,客观上为造假行为延续提供了资金支持。”
更引人关注的是,部分银行参与设计了紫晶存储的“存贷双高”资金循环。据此前监管处罚文件披露,紫晶存储通过虚构应收账款质押、伪造购销合同等方式套取银行贷款,部分银行客户经理甚至在明知资金用途异常的情况下仍配合放贷。原告认为,银行的行为已超出正常信贷业务范畴,构成对证券欺诈的实质性参与。
法律界争议:银行责任边界如何划定?
五家银行的加入让本案的法律适用面临新挑战。根据现行《证券法》,证券虚假陈述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并非直接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帮助造假者”亦可被追责。
“银行是否应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知悉或应当知悉紫晶存储的造假行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指出,若银行内部文件、邮件或员工证言显示其明知资金用途虚假仍放贷,则可能构成“共同侵权”;若仅为常规信贷审批失误,则责任认定难度较大。
市场影响:证券维权与金融机构风险治理双重警钟
此次庭前会议还引发了对金融机构“看门人”角色的广泛讨论。分析人士认为,紫晶存储案若最终判决银行承担连带责任,将显著提升银行在信贷业务中的合规审查标准。银行不仅要对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负责,还可能需对企业财务真实性作出独立判断。
从投资者角度看,将银行纳入追偿范围意味着维权路径进一步拓宽。此前康美药业案中,审计机构承担了巨额连带赔偿,而银行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中作为被告尚属少数。紫晶存储案或将成为里程碑式判例,重塑金融机构在资本市场中的法律地位。
截至发稿,五家银行方面均未对庭前会议内容发表公开声明。部分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应对诉讼,并强调自身在信贷流程中遵循了行业惯例。随着正式庭审临近,这场牵动资本市场神经的博弈正迎来最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