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成都市近日正式出台了《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全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凡举报成都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此举旨在构建“人人都是监督员”的全民共治格局,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举报范围全覆盖 重点聚焦民生领域

根据《办法》,举报范围涵盖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以及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全链条。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过期或不合格原料、无证生产经营、网络订餐平台违规、药品购销环节违法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以及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的违法线索,将实行“零容忍”优先处理。

分级奖励机制 最高可达100万元

《办法》按照举报线索的查证情况、案件性质、货值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将奖励划分为三个等级。一般举报线索经核实后,给予500元至2000元奖励;对查处较大案件有直接贡献的,给予2000元至5万元奖励;对查处重大、特别重大案件,或者涉案货值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奖励金额最高可提升至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奖励金额与罚没款挂钩。对于没有罚没款的案件,举报人仍可依据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获得相应奖励。此外,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严格保护举报人 消除后顾之忧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办法》特别强化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其姓名、住址、电话等身份信息。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举报受理实行“首接负责制”,不论举报渠道是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官方网站、信件还是直接来访,受理部门都需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受理,并在案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及奖励事宜。举报人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匿名举报经查证属实且能够确定举报人身份的,同样可以获得奖励。

社会共治 筑牢安全底线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以往监管部门主要依靠日常检查、抽检监测等方式发现问题,力量有限,覆盖面不足。此次出台全民举报奖励办法,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市民的一次举报,可能就避免了一场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挽救了一个家庭。”该负责人举例说,过去几年成都曾查处多起食品安全案件,其中不少线索来自群众举报,但当时奖励标准较低,激励效果有限。新办法大幅提高奖励上限,就是要让举报者有“获得感”,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专家建议 理性举报 善用权利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专家指出,全民举报机制是对现有监管体系的有益补充,但也要防范虚假举报、恶意举报等问题。《办法》已明确,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众应基于事实和证据,理性、合法行使监督权。

此外,专家建议,普通市民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线索后,可尽量保存购物凭证、实物样品、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证据,有助提高核查效率。举报时提供准确的企业名称、地址、违法事实描述,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

据悉,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成都市民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及各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渠道进行举报。未来,成都还将探索建立举报奖励信息化平台,实现线上受理、线上核查、线上发放奖励,进一步降低举报门槛,激发全民参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