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4年上半年财政数据陆续出炉,一个引人注目的结构性变化浮出水面:房产相关税收超越传统主力,成为地方税收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这一变化不仅折射出当前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期的税源结构变迁,更凸显出地方税体系亟待系统性改革的紧迫性。
房产类税收异军突起
根据财政部最新披露的数据,今年1至6月,地方本级税收收入中,契税、土地增值税等与房产流转和土地出让密切相关的税收合计占比显著提升,已超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传统税种,成为地方财政的第一大收入来源。其中,契税收入同比增长约5%,土地增值税虽受市场回落影响增速放缓,但凭借其较高的税基规模,依然维持了相当体量。
“房产类税收跃居首位,并不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质量得到优化,反而反映出当前地方税源结构单一化、脆弱化的隐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分析指出,在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土地出让收入大幅萎缩的背景下,房产类税收的增长更多是基数效应和税制本身刚性所致。
税源结构暴露深层矛盾
这一变化的另一面,是地方税源结构长期依赖土地财政的痼疾。过去二十年,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形成了“土地融资-城市扩张-基建拉动”的发展模式。然而,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新发展阶段,传统模式难以为继。
数据显示,同期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约18%,进一步加剧了地方财政的收支压力。地方税收入结构由“土地出让金+流转税”向“流转税为主”转变,但流转环节税收的波动性更大、可持续性较弱,难以支撑地方长期公共服务支出。
“当前地方税体系的根本矛盾在于:地方事权与财权不匹配,而现有地方税种缺乏稳定的主体税源。”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白彦锋认为,房产类税收的短暂“上位”,恰恰暴露了地方税体系缺乏成熟、稳定的直接税种这一短板。
改革方向:从流转环节转向持有环节
面对税源结构单一化、土地财政退潮的双重压力,完善地方税体系的路径选择愈发迫切。政策层面,近年来已从多个方向展开探索。
其一,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尽管短期内因市场调整而暂停扩大试点,但从长期看,开征以房产持有环节为税基的房产税,被视为替代土地出让金、夯实地方财源的关键一步。房地产税具有税基稳定、收入可预期、与地方公共服务正相关等优势,有望成为未来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
其二,优化共享税分成机制。 目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地方收入的重要组成。未来可考虑适当提高地方分成比例,或设置地方附加税,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性。
其三,培育其他地方特色税种。 完善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将更适合地方征收的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做细做实,同时探索数字服务税等新兴税源,构建多元化的地方税体系。
改革需兼顾短期稳市场与长期建机制
专家指出,地方税体系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在稳定房地产市场、防范财政风险与推进税制现代化之间取得平衡。短期内,应适度调整房产交易环节税负,避免因税收政策加码加剧市场下行;中长期则需加快推进房产持有环节税收立法和试点扩围,同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框架。
“房产类税收成为地方税第一大税种,是一个阶段性现象,更是改革的警钟。”白彦锋表示,只有构建起以房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完善地方税制结构,才能真正实现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和治理现代化。
随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在经济换挡期构建科学、稳定、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将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税改答卷,亟待决策者们给出系统性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