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多地进入主汛期,部分地区遭遇持续强降雨,防汛抗洪形势严峻。然而,在网络空间中,一些不法分子却借机编造、传播涉汛涉灾谣言,混淆视听、制造恐慌,严重干扰防汛救灾工作大局。为此,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涉汛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谣言频发:网络空间暗流涌动

汛期以来,各类涉汛涉灾谣言在网络平台屡禁不止。有的谣言虚构“某地即将发生特大洪水”“水库决堤”等虚假险情,引发公众恐慌;有的谣言歪曲事实,编造“救灾物资被截留”“救援人员不作为”等不实信息,损害政府公信力;还有的谣言嫁接历史视频,冒充“最新灾情画面”,误导舆论方向。这些谣言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迅速扩散,有的甚至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公安部网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仅今年6月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就发现处置涉汛涉灾网络谣言线索1200余条,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500余人,清理相关谣言信息8000余条。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态度亮剑网络谣言。

精准打击:多措并举织密法网

针对涉汛涉灾网络谣言传播快、影响广的特点,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一是强化网络巡查,依托大数据技术,对重点平台、重点账号实施24小时动态监测,第一时间发现谣言线索。二是快速核查处置,对于查实的谣言信息,立即责令删除,并依法对造谣传谣者进行传唤、询问,固定证据。三是深挖幕后黑手,对组织策划、恶意炒作谣言的行为,坚决打团伙、端窝点。四是加强跨区域协作,针对跨省传播的谣言,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核查处置无缝衔接。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联合网信、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涉汛涉灾信息权威发布机制,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挤压谣言生存空间。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官方新媒体账号发布辟谣信息,并邀请专家解读防汛抗洪形势,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灾情、科学参与防汛。

典型案例:造谣必受严惩

近期,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涉汛涉灾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6月20日,网民李某在某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某市防洪堤出现裂缝,即将溃堤”,经核实,该视频系李某剪辑拼接而成,实际堤坝状况良好。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公开道歉。

7月5日,网民王某编造“某县救灾物资被村干部私分”的不实信息,并在多个微信群转发。经查,该县物资发放规范有序,王某因心生不满而恶意造谣。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7月12日,网民赵某为博取关注,将某外国的洪水视频配音说成“某省最新灾情”,该视频被大量转发,引发社会不安。公安机关迅速锁定赵某,其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法律红线:造谣传谣代价沉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汛情灾情面前,每一句谣言都可能对防汛救灾工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要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从权威渠道获取信息,发现谣言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当前,防汛救灾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涉汛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良好网络环境,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让我们携手同心,共筑防汛救灾的坚固防线,为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