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价格战”的硝烟逐渐散去,中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正迎来一场深刻的逻辑重塑。从最初“灵魂砍价”的震撼,到如今“质量优先、临床稳定”的务实转向,集采政策正在主动破解行业因过度竞争而陷入的“内卷”困局。

告别“唯低价”:降价狂欢背后的隐忧

回溯2018年“4+7”带量采购试点启动之初,平均降幅超50%、最高降幅超90%的数字,一度让公众为之振奋。然而,以“最低价中选”为核心规则的机制,在迅速降低药价的同时,也催生了不容忽视的“副作用”。

部分企业为了中标不惜报出低于成本的价格,试图“以价换量”抢占市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成为彼时行业的一句流行语——一些原本市场份额极小的企业,通过极端报价一举中标,而长期深耕临床的优质药企却因报价稍高而落选。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苗头,引发了业内对药品质量持续性和供应稳定性的担忧。

更令人警惕的是,过度低价导致部分中选企业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出现“中标即断供”的现象:有的企业因无法承受成本压力而停产,有的则通过改变原料产地或降低生产标准来压缩成本,给临床用药安全带来潜在风险。此外,同一品种仅1-2家企业中选的格局,也使得供应集中度过高,一旦出现产能问题,极易造成药品短缺。

“唯低价”导向下的恶性竞争,不仅让企业陷入“不中标等死,中标找死”的困境,更让医疗机构和患者承受着不确定性——价格降了,但药还能不能持续用上、质量能不能始终如一,成了新的问号。

转向“稳临床”:规则升级聚焦价值医疗

面对行业的“内卷”态势,国家医保局从第五批集采开始便逐步调整规则。2022年以来,政策导向更是发生了显著变化:从单纯追求“价格最低”转向“临床价值最优”,核心目标是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和临床使用的连续性。

这一转向集中体现在几个关键改革上:

第一,设立“天花板”限价保留合理利润。 最新几批集采规则明确规定,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的一定比例,申报价格必须与临床实际采购价格挂钩,避免“地板价”竞标击穿成本线。例如,在第九批国家集采中,规则要求企业报价不高于本企业同品种全国最低价,且须考虑原料药成本、生产工艺等综合因素,从源头遏制非理性报价。

第二,从“独家中选”变为“多家中选+备选机制”。 过去一个品种只有1家中标,现在逐步放宽至3-4家甚至更多。比如在胰岛素专项集采中,规则允许多家中选,并设置不同层次的价格区间,既保障了临床医生对品牌选择的自主权,又避免了单一供应源风险。同时引入“备供企业”制度,一旦主供企业无法保障供应,备选企业立即顶替,实现“无缝衔接”。

第三,纳入“临床使用稳定性”评价指标。 在药品申报和评审阶段,增加对药品临床疗效、患者依从性、更换药品的便利性等维度考量。对于慢性病长期用药、特殊人群用药等品类,规则明确“鼓励原研药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同台竞争,但不鼓励一味压低原研药价格导致患者无法沿用原有治疗方案”。

第四,强化质量监管与供应惩戒。 集采协议中加入了“供应保障承诺”条款,对于断供企业,给予“取消集采资格、纳入失信名单”等严厉惩罚。2023年,已有数家企业因供应问题被列入“违规名单”,失去了后续批次集采的参与资格。

破解“内卷”:从竞相压价到价值竞争

集采政策的这一转向,核心在于打破“零和博弈”的内卷循环。过去,企业为了中标,唯一的竞争维度就是“价格”,所有创新和价值创造都被压缩到价格一个指标上;如今,“稳临床”的导向迫使企业转向多维竞争——比拼成本控制能力,比拼供应链韧性,比拼产品质量和品牌信任度。

“过去大家盯着报价单上的数字,现在得盯着医院的药房和患者的用药反馈。”某仿制药企业负责人坦言,新规则下,企业不再热衷于“打价格战”,而是更愿意将精力投入到一致性评价的过评质量、原料药的自主可控以及生产线的智能化改造上,因为只有临床真正“用得上、用得好”,才能在中标后实现可持续的市场份额。

从“唯低价”到“稳临床”的转型,本质上是中国医药招采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它不仅回应了行业对“过度竞争、劣币驱逐良币”的担忧,也为下一步“医保支付标准与集采价格挂钩”“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等深层改革奠定了基础。当集采不再被简单视为“杀价工具”,而是成为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医药产业的内卷之痛,或许正迎来真正的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