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鉴于近日广东省多地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洪涝、山体滑坡等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广东省减灾委员会于今日(7月18日)上午9时正式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面开展救灾工作。

据了解,受季风低槽和南海暖湿气流共同影响,自7月15日以来,广东省中北部和东部地区出现大范围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截至今日8时,全省平均降雨量达168毫米,其中韶关、清远、河源、梅州等市部分乡镇累计降雨量超过300毫米。强降雨导致北江、东江、韩江等多条河流出现超警戒水位,部分地区发生内涝、山洪、滑坡等次生灾害。据初步统计,截至发稿时,全省已有韶关、清远、河源、梅州、肇庆等5个地级市、27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约32.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群众4.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8万公顷,倒损房屋1200余间,直接经济损失约4.7亿元。目前暂无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员报告。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指出,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后,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将按照《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职责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将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指导救灾工作,协调调拨帐篷、折叠床、棉被、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省财政厅将紧急下拨省级救灾资金50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应急抢险。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将分别派出专业力量,加强对水库堤坝、地质灾害隐患点、道路桥梁等关键部位的巡查排险。

目前,各地各部门正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韶关市已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对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地质灾害点等危险区域群众进行拉网式转移,设置集中安置点47个,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医。清远市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民兵1200余人,对被困群众实施紧急救援,并调集大型排涝设备对城区积水进行强排。河源市、梅州市迅速组织干部群众对受损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力争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广东省气象台预计,未来两天广东中北部仍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防汛救灾形势依然严峻。省减灾委员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继续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要重点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底线;同时要做好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准备,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省减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上下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省减灾委将根据灾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确保响应措施与灾情需求相匹配。

(本报记者 张晓明 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