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医疗成本,提升采购效率与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的采购范围、流程、监管及部门协作机制作出全面部署。此举标志着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采购管理进入规范化、透明化、集约化的新阶段。

聚焦关键设备,明确集中采购范围

《通知》首先明确了集中采购适用的医用设备范畴。根据文件,对单价较高、临床使用广泛、技术相对成熟的大型医用设备,如CT、核磁共振、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直线加速器等,原则上由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统一组织集中采购。而对于技术复杂、专科性强、价格差异较大的设备,允许在集中采购框架下采取“带量谈判”或“联合议价”等差异化方式。

三部门强调,集中采购并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地需结合本地区医疗资源配置规划、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与服务需求,科学制定采购目录,避免盲目攀比和重复配置。

严控采购流程,推行“阳光操作”

在采购环节,《通知》要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未列入年度预算的设备不得采购。同时,采购过程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留痕。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特别提出要完善专家评审机制。大型医用设备采购评审应由临床、医工、经济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共同参与,防止单一专业意见主导决策。此外,对进口与国产设备实行同等对待,支持国产创新医疗设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推动“国产替代”战略在医疗领域落地。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此前,公立医院医用设备采购中曾出现“天价采购”、“利益输送”等乱象,部分医院为追求高端设备而不顾实际需求,造成资源浪费。为此,《通知》强化了卫生健康、医保、药监三部门的协同监管职责:

  •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采购需求审核与绩效评估,严控超标准配置;
  • 医保部门将医用设备采购价格、使用效率与医保支付挂钩,对高价低效设备实施约束;
  • 药监部门加强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对中标产品开展全生命周期追溯。

三部门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采购违规案例,对存在商业贿赂、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供应商及医疗机构,依法纳入信用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专家解读:降本增效,惠及患者

多位行业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新政将对医疗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过去医院自行采购,议价能力弱,价格虚高问题突出。集中采购通过‘量价挂钩、以量换价’,有望显著降低设备采购成本,进而减轻患者检查费用负担。”

同时,专家提醒,集中采购不能仅看价格,需平衡质量、服务与售后。“低价未必是最优选择,应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综合评分体系,让真正技术过硬、服务有保障的企业脱颖而出。”

下一步:各地细则将陆续出台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需在2024年年底前制定本地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并报备国家三部门。届时,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采购将迈入统一规范、高效透明的全新模式,助力健康中国战略行稳致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