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我国沿海地区水资源短缺矛盾,推动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国海水淡化工程总规模达到450万吨/日以上,届时海水淡化对沿海缺水地区的供水保障能力将显著提升。
立足水资源安全,明确产业升级路线图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沿海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海水淡化作为水资源开源增量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国家水安全、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国海水淡化产业虽已取得长足进步,但总规模仍偏低,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化率有待提高,产业竞争力有待加强。
《方案》紧扣“双碳”目标与海洋强国建设要求,从技术创新、装备制造、工程示范、政策环境四方面系统部署。其中,技术创新被置于首位,强调要突破反渗透膜、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核心部件“卡脖子”技术,推动海水淡化能耗与成本持续下降。同时,方案提出要建设一批海岛、船舶、工业园区等典型场景的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探索“水电联产”“风光水储一体化”等模式,促进可再生能源与海水淡化深度融合。
目标清晰,存量与增量并进
据《2023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超过140个,总规模约280万吨/日。按照《方案》设定的450万吨/日目标,未来七年需新增约170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年均新增约24万吨/日。这一增量相当于目前一个中等规模海水淡化城市的供水能力,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拉动效应显著。
从区域布局看,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缺水地区将是重点建设区域。其中,青岛、天津、舟山、深圳等已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城市,有望率先通过扩建和技术升级释放产能。此外,海岛及深远海岛屿的淡水保障也将成为新增需求的重要来源,《方案》特别提出要加快“海水淡化进海岛”步伐,解决边防哨所、旅游岛礁的用水难题。
破解产业痛点,政策组合拳打出实效
当前,制约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发展的瓶颈主要有三:一是制水成本偏高,综合成本约4—8元/吨,较传统跨流域调水仍有差距;二是浓盐水排放处置存在环境风险,部分沿海地区近岸因长期排放导致盐度升高;三是产业标准体系不健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针对上述问题,《方案》打出政策组合拳:在成本端,要求落实海水淡化用电支持政策,研究将海水淡化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探索水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在环保端,明确新建项目须配套建设浓盐水处置设施,鼓励浓盐水用于盐化工、海水制氢等资源化利用;在标准端,加快制修订海水淡化产品水、膜组件等国家和行业标准,构建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专家建言:产业协同与市场培育是关键
业内专家指出,实现450万吨/日目标,不能仅靠政策驱动,更需激发市场内生动力。一方面,要打破“为用而建”的惯性思维,推动海水淡化与市政供水、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生态补水等需求对接,形成多元化应用场景。另一方面,要加速培育“鲁台会”“青岛国际水大会”等品牌展会机制,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促进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海水淡化产业集群协同创新。
随着《方案》落地实施,我国海水淡化产业有望进入“快车道”。预计到2030年,海水淡化装备国产化率将显著提升,综合制水成本有望降至3元/吨以下,届时海水淡化不仅将深度嵌入区域水资源保障体系,更将成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新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