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编造灾情网络谣言的案件,一名本地网民因在微信群和短视频平台散布“牡丹江某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多人被困”的虚假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此案再次敲响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灾情谣言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谣言缘起:一条视频引发恐慌

据牡丹江市公安局通报,2025年7月中旬,牡丹江市部分地区出现连续强降雨天气,当地政府部门及时发布了气象预警和防汛措施,整体防汛形势平稳可控。然而,7月18日晚,一段时长约15秒的视频迅速在本地微信群和抖音平台传播。视频中,画面显示某处道路积水严重,有车辆被淹,旁白以急促语气称:“牡丹江XX区发大水了,好多人被困,赶紧转发!”该视频在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引发部分市民担忧和恐慌。

牡丹江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该线索后,立即启动谣言查处机制。经核实,视频中所谓“严重灾情”实际拍摄于外省某市多年前的一次暴雨积水场景,并非牡丹江本地画面。发布者通过移花接木、恶意剪辑和虚构解说词的方式,制造了“牡丹江发生严重灾情”的假象。

警方出击:48小时内锁定嫌疑人

牡丹江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属地分局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技术手段追踪视频的原始发布账号,警方很快锁定了发布者——牡丹江市阳明区居民李某(男,32岁,无业)。7月20日上午,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据李某交代,因觉得“好玩”“想吸引眼球”,他从网上找了一段外地积水视频,用手机简单剪辑并配上虚假解说,先后在3个微信群和2个短视频平台发布。李某声称“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

经审讯,李某对其编造、散布灾情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指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牡丹江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警方责令李某在发布谣言的平台和微信群内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官方提醒:汛期谣言危害大

牡丹江市公安局网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值夏季防汛关键期,极端天气易发多发,公众对灾情信息高度敏感。编造、散布灾情谣言,不仅会误导公众、引发不必要的恐慌情绪,更可能挤占真实的应急资源,干扰政府部门正常的防汛救灾工作。该负责人强调:“每一条谣言信息的传播,都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网络空间绝不容许别有用心者利用天灾制造恐慌。”

牡丹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也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通报了全市实际防汛情况,并公布了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和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提醒市民从权威渠道获取信息,不轻信、不转发未经核实的灾情视频和文字。

专家解读:谣言背后的心理与法律红线

黑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明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灾情谣言往往具有“高情绪性、高转发率”的特点,利用的是公众对生命安全的关切心理。王明表示:“一些网民抱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转发,客观上成了谣言的放大器。而故意编造谣言者,大多是为了博取关注度、满足虚荣心,甚至有人借机牟利。”

法律专家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造、传播虚假灾情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轻则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网民热议:支持依法查处

该案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在微信公众号“牡丹江发布”相关推文的评论区,大量网友留言支持警方依法打击谣言行为。网友“清风”写道:“造谣成本太低,就应该这样重罚!感谢警方及时辟谣,还我们一个安心的网络环境。”也有网友呼吁平台加强内容审核,从源头阻断谣言传播。

牡丹江市公安局提示广大市民,遇到涉及灾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首先通过政府官网、官方媒体等权威渠道核实。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

目前,该案相关视频已全部下架,涉案账号已被平台依规封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