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周就去找西藏文旅申请奖金,这事儿我觉得有戏。”近日,一位网名为“李要得”的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他口中的“奖金”,源于他拍摄的一段西藏那曲地区某不知名湖泊的短视频——短短一周内播放量突破5000万,直接带动当地旅游搜索量增长超过300%。然而,个人自媒体宣传能否获得官方奖励?这“奖金”到底该不该给?一场关于“民间力量”与“文旅推广”的讨论正在网络上发酵。
一条视频带火“蓝色眼泪”
李要得,本名李浩,甘肃兰州人,今年32岁,是一名全职旅行博主。今年4月中旬,他独自驱车沿青藏线进藏,在途经那曲市班戈县时,因车辆爆胎误入一条牧民小道。就在他等待救援的间隙,偶然发现一片被雪山环绕、湖水如蓝宝石般透亮的小湖。“当时风很大,湖面却没有任何涟漪,像一块凝固的翡翠。”李要得回忆说,他用无人机拍摄了3分钟素材,配上藏族民歌的背景音乐,剪辑成35秒的短视频发布在抖音和快手平台。
令他没想到的是,这条视频在48小时内迅速爆火。截至4月20日,该视频在抖音累计播放量达5200万次,点赞超过180万,评论超过12万条。大量网友在评论区追问具体位置:“这是西藏哪里?我要去!”“求路线攻略!”甚至有人直接@西藏文旅官方账号:“这个景点该收门票了,赶紧开发!”
“应该给我发个宣传奖金”
面对突如其来的流量,李要得在直播中半开玩笑地说:“我给西藏免费做了这么大广告,文旅局应该给我发个宣传奖金。”随后,他又在粉丝群中透露:“下周我亲自去拉萨,找西藏文旅申请奖金,万一成功了呢?”
这番言论迅速被截图传播,引发两极分化讨论。支持者认为,李要得的视频确实让更多人了解了西藏的不为人知之美,对当地旅游经济有实际推动作用,官方给予适当奖励合情合理;反对者则表示,自媒体博主拍摄风景并非为了公益,本身已通过流量获取收益,再申请政府奖金有“吃两头”之嫌,且可能导致更多博主“碰瓷式”申请。
西藏文旅:欢迎个人宣传,奖励需符合规定
针对李要得的“奖金申请”计划,记者致电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相关视频,并对李要得宣传西藏美景的行为表示感谢。但关于“奖金”一事,对方回复:“目前我们设有针对优质旅游宣传内容的奖励机制,主要面向签约合作的媒体、机构及受邀博主。个人自媒体如希望申请,需提交详细材料,包括视频影响力证明、宣传效果评估等,经专家评审后决定是否给予奖励及奖金数额。”该工作人员强调,奖励并非“谁火给谁”,而是要看是否对西藏文旅品牌建设有长期正面价值,且必须符合财政资金使用规范。
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西藏文旅部门已与多位头部博主进行过项目合作,以“内容采购”方式支付报酬,但针对普通游客的“自发宣传奖励”尚无先例。这意味着,李要得的申请之路恐怕并不容易。
专家观点:民间种草成为文旅推广新变量
“这件事折射出文旅宣传的一个新趋势:个人‘种草’的传播力正在超越官方宣传。”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刘敏指出,过去文旅推广主要依赖政府主导的广告投放和媒体邀约,如今短视频平台让“人人都是推荐官”成为可能。但这种自发宣传具有偶然性和不可控性,官方若直接奖励“爆款创作者”,难免引发公平性质疑。
刘敏建议,各地文旅部门宜建立“内容共创”体系,将优秀的个人创作纳入官方宣传矩阵,通过“按效果付费”或“比赛评奖”形式给予合理回报,既能激励创作,又能避免暗箱操作。
李要得:失败也无所谓,就当为家乡做贡献
截至发稿时,李要得透露自己已列好申请材料清单,包括视频数据截图、媒体报道截图、以及一份计划书,详细说明该视频如何提升西藏旅游认知度。“下周我直奔拉萨,就算拿不到奖金,也权当为西藏旅游再拍一批素材。”他在最新视频中笑着说,“其实我就是想让大家知道,普通人也能为自己的热爱‘申请奖金’,万一文旅局被我的诚意打动呢?”
这场由一条视频引发的“奖金风波”,或许最终只是网络世界的一朵浪花。但它提醒我们: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每个人都能成为家乡的“野生代言人”——而这些声音,值得被认真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