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 陈欣)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十五五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26年至2030年期间的碳达峰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这是继“十四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之后,我国针对碳达峰关键期出台的又一纲领性文件,标志着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目标明确:碳排放强度约束性指标再升级
《方案》明确,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分别下降13.5%和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以上。这一系列“硬指标”较“十四五”时期更严格、更细化,体现了国家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坚定决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我国已作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庄严承诺,截至2025年,全国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已下降约18%,但剩余减排任务仍十分艰巨。《方案》的出台,为未来五年低碳发展指明了清晰路径。
重点领域:能源、工业、交通“三箭齐发”
《方案》围绕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部署了十大碳达峰行动。
在能源领域,提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并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在工业领域,要求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在交通领域,明确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汽车新车销售量比例达到50%以上,城市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全面电动化。
此外,《方案》还首次提出“零碳园区”“零碳工厂”试点示范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制度创新: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成核心抓手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提出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并将碳达峰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碳排放总量控制是实现碳中和的基础前提。”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毅指出,此前我国更多强调强度控制,而《方案》明确探索总量控制,意味着对排放源的约束将更加精准有力。同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进一步扩围,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有望纳入,推动形成更有效的碳定价机制。
地方落实:差异化路线图须明确时间表
《方案》要求各地制定本地区十五五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东部发达地区要率先达峰并持续下降,中部和西部地区根据发展阶段合理设定目标,坚决防止“一刀切”。同时,鼓励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开展碳达峰先行先试,探索跨区域协同降碳路径。
多位专家表示,地方落实的关键在于处理好发展与减排的关系。能源大省和工业重镇需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而资源禀赋优良的地区可率先实现新增能源需求由清洁能源满足。
国际社会:中国减排行动为全球气候治理注入信心
《方案》的发布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发言人表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碳排放国,持续出台务实减排政策,为全球应对气候危机作出了重要表率。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即将过渡实施、全球碳市场互联互通呼声渐高的背景下,《方案》强调积极参与国际碳减排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展望:碳达峰不是终点而是高质量发展新起点
“碳达峰不是简单的减排,而是推动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的契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柴盈认为,十五五碳达峰方案的落实,将催生万亿级绿色产业市场,在新能源、节能环保、碳金融等领域释放大量发展机遇。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将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碳达峰方案落地见效,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在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实现绿色转型,为子孙后代留下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