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深圳开放无人驾驶”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关注,有自媒体甚至打出“深圳率先全面放开无人驾驶,市民可随时体验”的标题,迅速登上热搜。然而,经过多方核实与权威解读,这一说法实为对深圳新近出台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政策的误读。深圳并未“全面开放无人驾驶”,而是在现有法规框架下,对测试和示范应用范围进行了适度扩展和规范。
误读源头:一份征求意见稿引发的联想
事件的起因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警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提出,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特定路段内开展无人驾驶的测试、示范应用及商业化运营。其中,“无人驾驶”一词被部分媒体和网民生硬解读为“完全无安全员、无远程监控”的自由驾驶模式,进而推导出“深圳全面开放”的结论。
事实上,文件明确强调“无人驾驶”是指“在限定条件下,由自动驾驶系统代替人类驾驶员完成全部动态驾驶任务”。所谓“限定条件”,意味着车辆仍需在政府划定的测试区域内行驶,且必须配备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必要时可实施远程接管。这与公众想象中的“任何人都能开无人车上路”相去甚远。
深圳到底开放了什么?
根据现有政策框架,深圳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22年,深圳率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个为无人驾驶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此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在该条例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
核心变化在于:一是将无人驾驶的测试范围从原来的部分新区扩展至全市符合条件的道路,但并非所有路段;二是首次允许企业申请“无安全员”的测试和示范应用,前提是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第三方验证,且须具备远程监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三是明确了商业化运营的准入条件,但仅限预约出行、物流配送等特定场景,不涉及私家车。
换言之,深圳推动的是“有条件的、分阶段的开放”,而非“全面放开”。市民要在街头看到一辆完全无人、无安全员的测试车,仍需等待政策进一步成熟。
为何误读频现?
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成为资本和舆论热点。每次地方出台相关政策,都容易被贴上“全国首个”“全面开放”的标签。深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自媒体为博取流量,刻意简化甚至扭曲政策本意;另一方面,公众对技术发展充满期待,对“无人驾驶”一词的理解过于理想化。
事实上,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在内的多个城市都已开展无人驾驶出租车、无人配送车的试点运营,但均严格限定在划定的区域内。深圳此次政策调整,更多是在程序上为后续商业化铺路,并非技术或管理上的实质性突破。
专家:慎言“开放”,安全是底线
多位自动驾驶领域专家指出,当前 L4 级以上无人驾驶技术尚未完全成熟,复杂交通环境下的突发状况仍难以完全由系统处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公维洁表示:“无人驾驶从测试到大规模商用,需要经历法规、技术、保险、伦理等多重考验。任何城市宣称‘全面开放’,都是不负责任的。”
深圳相关部门也回应称,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所有测试和示范应用都须经过严格审批,并接受动态监管。市民若发现无人驾驶车辆违规上路,可随时举报。
未来:循序渐进,小步快跑
事实上,深圳的做法代表了当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主流路径:立法先行、试点推进、逐步扩大。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城市出台细化政策,但“全面开放”短期内不会出现。
对公众而言,理解政策的真实含义,避免被标题党误导,理性看待技术发展,才是应有的态度。深圳没有“开放无人驾驶”,它只是打开了通往未来的又一扇窗——窗外的风景很精彩,但门还没有完全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