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名月薪仅3000元的普通打工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中介和开发商联手诱导,签下了一份总价值超过千万元的购房合同。目前,当事人已陷入巨额债务泥潭,维权之路异常艰难。

天上掉下的“馅饼”

当事人小李(化名)今年28岁,来自湖南农村,在广东某城市一家工厂做流水线工人,月薪3000元左右。今年5月,小李通过某房产中介平台看到一则“首付0元、月供低至2000元”的新盘广告,心动之下前往售楼处咨询。

“销售人员告诉我,这套房子总价才80万,首付可以分期,每个月还2000块就行,我算了一下,自己勉强能负担。”小李回忆道。在销售人员的热情推销下,小李被带进一间VIP室,对方拿出一叠文件让他签字。“他们说是认购书和贷款申请材料,我文化程度不高,也没仔细看,就全都签了。”

几天后,小李收到银行短信,显示一笔980万的贷款已经发放。他这才发现,自己签下的是一份总价超过1000万元的购房合同——原本说好的80万房子,变成了连装修费、税费、中介费、服务费等捆绑在一起的“大礼包”,而所谓的“低月供”其实是前两年的“促销期”,第三年起月供将飙升至48000元。

层层设套的骗局

记者调查发现,这类“高额购房合同骗局”近年来在多地频发。不法中介和开发商通常利用购房者缺乏法律知识、急于安家的心理,通过以下手段设局:

  1. 虚假报价:先以远低于市场价的“特价房”吸引客户,实际成交时却将各种隐形费用打包进总价,最终合同金额可能是口头报价的十倍以上。

  2. 诱导签“空白合同”:在客户未看清条款的情况下,引导其在多份文件上签字,事后自行填写关键信息,包括房价、贷款金额、还款方式等。

  3. 虚假承诺:承诺“首付分期”“零首付”“开发商垫资”等,实际是利用银行的“高评高贷”或提供高利贷,让购房者背上超出还款能力的债务。

  4. 利用信息不对称:针对低学历、低收入群体,使用法律术语和复杂条款,让客户难以辨别。

维权路上的困境

事发后,小李多次前往售楼处和中介公司要求退房、解约,均遭到拒绝。开发商声称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规,是小李本人自愿签字;中介则称自己只是“信息提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无奈之下,小李向当地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投诉,但相关部门表示需要时间调查。同时,银行已开始催收贷款,小李的征信记录也出现问题。更严重的是,由于合同设置了高额违约金,若强行退房,小李可能还要承担超过200万元的赔偿。

“我现在每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不知道这笔钱怎么还。”小李在电话中哽咽着说。他辗转找到了一位公益律师,律师表示,如果能够证明开发商和中介存在欺诈行为,合同有可能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但举证难度极大,因为所有签字都确实是本人所签。

专家警示:天上不会掉馅饼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顾问王律师指出,此类案件暴露出房地产销售领域的监管漏洞。根据民法典,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实践中,消费者很难证明“欺诈”的存在。

“不少受害者往往因为贪图便宜,对明显不合理的口头承诺深信不疑,却忽略了书面合同的法律效力。”王律师提醒,任何购房行为都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注意价格、面积、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对于“零首付”“低月供”“开发商垫资”等宣传,要保持高度警惕。

呼吁加强监管

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同情,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和开发商的监管。有业内人士建议,应建立购房合同“强制面签录音录像”制度,明确销售人员的告知义务,并对“高评高贷”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目前,当地住建部门已介入调查,表示将依法处理。小李的维权之路还很漫长,这起事件无疑给所有购房者敲响了警钟:在签字之前,务必擦亮眼睛,守住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