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文章,直指消费市场中屡禁不止的“小字陷阱”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所谓“小字陷阱”,即商家利用格式合同、宣传海报、APP协议等载体,将关键条款以极小字号、极淡色彩或置于隐蔽位置呈现,消费者稍不注意便落入“圈套”。从健身卡的“最终解释权”到手机APP的“自动续费”,从购房合同的“面积误差处理”到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这类伎俩几乎遍布日常消费的各环节。

典型案例:数十万消费者“被套路”

今年3月,北京市民李先生在某知名电商平台购买一款“首月0元”的保险产品。下单时,页面仅用灰底小字标注“次月起按原价自动续费”。数月后,李先生发现银行卡每月被扣除数百元。当他联系客服要求退款时,对方以“已签署电子协议”为由拒绝。类似遭遇并非个例。2023年,上海市消保委收到关于“自动续费”的投诉超1.2万件,其中近八成消费者反映“未注意到小字提示”。

在房地产领域,“小字陷阱”同样触目惊心。广东消费者王女士购买精装房时,销售沙盘和宣传册均显示“赠中央空调”,但合同附注中却用比正文小四号的字体写着“空调仅指中央空调室外机,室内机需另行购买”。交房时王女士才发现,客厅仅有一台裸露的室外机。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利用字体差异制造“信息差”的做法,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真实、全面告知”的规定。

为何屡禁不止?

“小字陷阱”之所以一再上演,根源在于违法成本与获益之间的严重失衡。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单个“小字条款”涉及的消费者数量往往成千上万,即便每位消费者损失仅数十元,商家累计获益亦可达数百万元。而依据现行法规,此类行为多被定性为“格式条款未尽提示义务”,处罚上限不过三万元。低成本、高回报,使得部分商家甘愿铤而走险。

此外,监管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定性难”的困境。一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坦言:“‘小字’是否构成‘显著方式’告知,在实际执法中缺乏统一标准。商家常以‘条款已明示’为由抗辩,最终只能调解处理。”而消费者维权时,往往因证据不足、诉讼成本过高而选择“忍气吞声”,进一步助长了不良商家的侥幸心理。

专家支招:构建“明示即承认”的举证倒置机制

针对这一顽疾,多位法律专家建议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李斌指出:“应当规定,当消费者主张商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关键信息时,商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合理提醒义务。若无法提供,则推定消费者未获充分告知,相关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这一机制已在部分法院判例中得到应用,未来应上升为司法解释或纳入立法。

与此同时,技术手段的运用也在提速。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推动“合同示范文本数字化”工程,要求企业将格式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以弹窗、加粗、下划线等强制方式呈现。部分省市还试点“消费合同智能审查”系统,消费者上传协议后,AI可自动识别并标注出字号过小、位置隐蔽的异常条款,并给出风险预警。

根治“小字”需多方合力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治理“小字陷阱”不能止于个案查处,更需从制度层面“拔根”。首先,应修订《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将“未使用与合同主体文本相同字号”作为处罚要件。其次,行业协会需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频繁采用小字条款的企业予以行业禁入。最后,消费者需提升风险意识,对“粗看很诱人、细看有猫腻”的条款保持警惕,留存截图、录屏等证据。

“小字”虽小,却关乎市场诚信的大局。当每一个“小字”都能被消费者看清、看懂,当每一次“擦边”都要付出应有代价,消费环境的清朗才能真正实现。正如人民日报所呼吁的:不能让“小字”成为商家“操弄”消费者的“魔法”,而要让“大写”的诚信成为市场永恒的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