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高校辅导员连闯两个红灯,交警却免予处罚”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在某日傍晚,某大学辅导员张老师(化名)在送突发疾病的学生就医途中,因情况紧急接连闯过两个红灯。事后,当地交警部门在核实情况后,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这一人性化执法举动,既赢得了当事人和家属的感激,也获得不少网友点赞。

紧急时刻:学生突发昏厥,辅导员驾车送医

据当事人张老师回忆,当天下午6点30分左右,他正准备下班离校,突然接到学生电话,称一名同学在宿舍晕倒,意识不清。张老师立刻赶到现场,发现该学生面色苍白、呼吸急促,初步判断可能是急性疾病。“当时正值晚高峰,120急救车赶到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看着学生越来越虚弱,我当即决定自己开车送他去医院。”张老师说。

在前往附近三甲医院的路上,由于车流量大,车辆行驶缓慢。张老师观察到后排学生状态持续恶化,心急如焚。在通过一个路口时,红灯时间较长,他短暂犹豫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闯了过去。随后在第二个路口,因前方车辆减速排队,为了争取时间,他又一次闯了红灯。整个送医过程仅用了约12分钟,而晚高峰时段正常通行至少需要30分钟。

经医院诊断,该学生是因低血糖合并急性肠胃炎引发的昏厥,同时伴有心率不稳。医生表示,如果再晚到一会儿,可能出现电解质紊乱等更严重的情况。目前,经过治疗,该学生已康复出院。

交警核查:紧急避险情形,依法免罚

闯红灯后,张老师心里一直不安。他知道闯红灯是违法行为,但当时情况确实容不得多想。第二天,他主动前往辖区交警大队说明情况,并提供了医院病历、学生证、学校证明以及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

“经过我们调取监控核实,张老师确实是为了送突发疾病的学生就医才连续闯了两个红灯,属于紧急避险情形。”办案民警李警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如果驾驶人有证据证明是因救助危难等紧急情况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不予处罚。

“我们当时调取了沿途所有监控,也联系了学校和医院,确认情况属实。张老师在闯红灯过程中并未引发交通事故,也没有造成其他车辆和行人危险,符合免罚条件。”李警官补充道。最终,交警部门依法对张老师的两次闯红灯行为免予处罚,但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提醒以后再遇类似情况,务必优先拨打120或向路面执勤交警求助,由警方提供协助更为安全。

暖心回应:制度与温情并行

得知免罚结果后,张老师长舒一口气。“感谢交警的人性化处理。说实话,闯红灯我自己也后怕,但当时顾不了那么多。作为辅导员,学生的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他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在紧急情况下选择更稳妥的方式求助。

涉事学生小刘(化名)的家长得知此事后,专程给张老师和交警送来了锦旗。“多亏了张老师,也谢谢交警同志,你们都是好人。”小刘的母亲哽咽着说。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迅速登上社交平台热搜,网友纷纷留言:“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交警点赞”“辅导员是学生身边的守护者”“法律有温度,执法有情怀”。也有网友提醒:“这种免罚案例不能滥用,要严格界定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

法律专家:紧急避险有严格边界

针对此事,法律界人士也给出了专业解读。某知名大学法学院教授表示,“紧急避险”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免责情形之一,但其适用需要满足非常严格的条件:必须是在面临现实的、紧迫的危险,且没有其他合理选择的情况下,为了保全更大法益而不得已采取的行动。同时,行为人必须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公共秩序和他人的损害。

交警部门也借此机会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遇送医、救火等紧急情况,最稳妥的做法是立即拨打110或120,请求警车或救护车开道护送;如果自行驾车,也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并第一时间向交警报备,留存好相关证据。切勿刻意模仿或滥用“免罚”特权,否则一旦查实系虚构情节,将面临严厉处罚。

一次紧急送医,两次闯红灯,最终免罚处理,这背后是高校辅导员的担当,也是交通执法的人性化与法治精神的体现。规则服务于生命,法律不苛求“完美避险”,但也不鼓励“冒险闯关”。如何平衡规则与人情,这道考题,交警部门交出了一份有温度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