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钱,给大家装电梯,为什么还有人反对?”近日,江苏南京某老旧小区居民李女士的遭遇引发广泛关注。她自掏腰包近6万元,在楼道内安装了一台可供轮椅和重物上下的楼道升降机,原本想着方便年迈的母亲出行,也惠及全楼邻居。没想到,这一善举却遭到了部分住户的强烈抵制,甚至有人扬言要起诉她。

初衷:为母解困,兼利邻里

李女士所在的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6层楼,没有电梯。她的母亲年近八旬,住在5楼,患有腿疾,每次上下楼都极为吃力,甚至有几次差点摔倒。李女士心疼母亲,便萌生了加装电梯的念头。但联系多家电梯公司后,得到的答复是:老旧单元楼结构受限,传统电梯无法安装,而外挂电梯审批复杂、造价高昂(至少40万元),且需要全体业主同意。

“等不起,也掏不起那么多钱。”李女士最终在网络上发现了一款“楼道升降机”——一种沿楼梯扶手轨道运行的座椅或平台式装置,不破坏房屋结构,安装方便,价格在5万到8万元之间。她反复对比后,选定了一款,并联系物业和社区报备。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占用公共空间过多,原则上可以安装。李女士随即自费5.8万元,在二楼至五楼的楼道里装好了轨道和升降平台。

风波:一楼反对,二楼观望

升降机安装完成后,李女士明确表示:所有楼层的邻居都可以免费使用,只需要提前联系她或者家人帮忙操作。起初,几位住高层的老人非常感激,甚至要给她钱。但好景不长,一楼和二楼的部分住户很快上门抗议。

“你装这个东西,把楼道占了,我们搬大件家具怎么办?”一楼住户张先生愤怒地说,“而且这东西运行起来嗡嗡响,我住在旁边,每天晚上都睡不好。”二楼住户王女士则表示:“我们住得低,根本用不上。楼道本来就不宽,现在多了个铁架子,万一绊倒小孩谁来负责?”

还有住户质疑设备的安全性:“万一出故障卡在半空,算谁的责任?你自费装的,出了事赔得起吗?”更有人指出,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区域,个人无权私自改造,“今天你装升降机,明天他装储物柜,楼道不乱套了?”

协调:社区介入,双方僵持

社区居委会得知后多次组织调解。李女士出示了设备的质量合格证、安装公司资质及物业的同意书,但反对者坚持认为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签字表决,程序不合法。社区工作人员坦言,目前对于楼道内安装此类助行装置,法律并无明确细则。按照《民法典》第278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取得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但李女士认为,自己安装的并非“建筑附属设施”,而是“可移动助行设备”,不应适用加装电梯的严格流程。

专家:建议完善细则,协商优先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分析指出,楼道升降机是否属于“改建”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若设备固定在墙面或地面,可能被认定为对共有部分的占用,需征求其他业主同意。他建议,李女士应补办业主表决程序,同时主动与一楼、二楼住户协商,可以考虑为受影响的邻居提供一定经济补偿或隔音改造。

有城市规划学者则表示,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迫在眉睫,但个体自发的“微改造”常常陷入公地与私权的冲突。政府应出台更细化的楼道助行设备安装规范,明确审批流程、噪音标准、责任划分,让居民的爱心善举不再“好心办坏事”。

后续:双方或走诉讼之路

目前,李女士已暂时停用升降机。“我理解大家的顾虑,但我也希望他们能体会我母亲的不容易。”她表示,如果沟通无果,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自己的权利。而反对住户也在联系全楼业主,准备联名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设备。一场关于善意、法律与邻里的拉锯战,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