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男子在成都某小区楼顶跳伞”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对高空极限运动安全与城市公共秩序的热议。3月18日,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证实辖区内确有该事件发生,并透露警方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涉事男子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传唤。

事件回顾:楼顶一跃,惊险万分

据网传视频显示,3月17日下午,一名身着翼装飞行装备的年轻男子,站在成都市高新区某高层住宅楼顶边缘。在短暂准备后,男子纵身跃下,借助降落伞在空中滑翔数十秒后降落在约2公里外的一处公园绿地。整个过程被楼顶同行的另一名人员用手机拍摄并上传至社交平台,迅速引发大量转发。

视频中,男子跃下时正值下班高峰期,小区内有不少居民活动,甚至有儿童在楼下玩耍。目击者李女士回忆说:“我当时正在阳台收衣服,突然看到一个人影从楼上跳下来,吓得我差点叫出来。后来看到有降落伞才反应过来,但真的太危险了,万一砸到人怎么办?”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前并未接到任何相关通知或报备,楼顶天台的门锁也被发现有人为破坏的痕迹。物业已紧急加强楼顶安全巡查,并配合警方调取监控录像。

警方通报:涉嫌违法,依法传唤

3月18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核查,3月17日18时许,一名男性当事人刘某(26岁,系某极限运动俱乐部成员)在未取得任何许可和报备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高新区某居民小区楼顶进行跳伞活动。该行为严重扰乱该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并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目前,刘某已被警方依法传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报同时指出,警方已对相关视频发布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删除相关视频内容。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和极限运动爱好者:城市楼顶、桥梁、高空建筑物等非指定空域,严禁擅自进行跳伞、翼装飞行等高危活动。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规定,还可能因危害公共安全触犯《刑法》。

法律专家:或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针对该事件,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分析认为,刘某的行为至少涉及以下法律风险: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刘某在居民小区楼顶跳伞,直接破坏了小区公共秩序,警方有权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

其次,若其跳伞过程中对地面人员或财产造成实际损害,则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未造成实际伤害,只要其行为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司法机关亦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刘某破坏楼顶门锁的行为,还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物业可另行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专家呼吁:极限运动应守住安全与法律底线

近年来,随着极限运动在国内的兴起,部分爱好者为了追求“出圈”和流量,频繁在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住宅楼、大桥等区域进行违规极限拍摄或表演。此前,已有多起类似事件被警方处理,包括上海“爬楼党”擅闯高层建筑拍照、深圳男子攀爬摩天大楼直播等。

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冰表示:“极限运动的核心价值在于科学挑战自我,而非无视规则、挑战法律。在城市高空进行未经审批的跳伞活动,不仅对参与者自身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更将他人置于不可控的风险中。这种行为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应受到严厉谴责和制裁。”

王冰同时建议,极限运动爱好者应当选择正规的持证训练基地和专业场地进行活动,严格遵守空域管理和安全规范,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警方重申:将严查城市高空危险行为

成都警方在通报最后强调,下一步将联合城管、民航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高空建筑物、公共楼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重点区域加装安防设施。同时,警方提醒市民,如发现类似危险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切勿模仿或传播相关视频,以免误导他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表示,对于任何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将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