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电 在近日召开的联合国安理会“冲突中性暴力问题”公开辩论会上,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发表重要讲话,重申中方坚决反对一切冲突中的性暴力行为,呼吁国际社会采取切实行动,保护冲突中的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并对肇事者追究责任。

中方代表指出,性暴力在武装冲突中常常被用作战争手段,对受害者及其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造成深重的、难以弥补的创伤。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更是对人类良知与尊严的践踏。

“中国一贯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特别是针对妇女和儿童的性暴力行为。”中方代表在发言中强调,“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出于何种目的,冲突中的性暴力都应受到最强烈的谴责。国际社会有责任采取果断、有效和协调的行动,将这一罪行绳之以法。”

中方在发言中提出了多项具体主张。首先,中方呼吁各国切实履行相关国际法律义务,将预防和打击冲突中性暴力纳入国家安全政策和法律体系。各国应加强军队和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和培训,提高对冲突中性暴力的“零容忍”意识,并完善报告和调查机制,确保所有受害者都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和安全保护,充分保障受害者获得医疗、心理和法律援助的权利。

其次,中方强调应充分发挥联合国在预防和应对冲突中性暴力中的核心协调作用。中方支持联合国秘书长及其相关特别代表的工作,鼓励加强联合国各机构、区域组织和成员国之间的信息共享与行动协同,以形成合力,提升预防和应对冲突中性暴力的整体效能。中方主张,在调停和平进程、实施停火协议以及开展解甲、复员和重返社会工作(DDR)时,应将打击性暴力列为优先事项之一。

同时,中方特别重视妇女在和平与安全事务中的参与。中方认为,妇女不仅是冲突中最脆弱的群体之一,也是和平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方呼吁在和平谈判、调解及冲突后重建进程等各个阶段,确保妇女能够充分、平等和有意义地参与决策。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联合国妇女署等有关机构的工作,并积极倡导通过教育培训、经济赋权等方式,提升妇女在冲突及危机环境中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社区影响力。

最后,中方重申反对外部势力在相关问题上出于政治动机的“选择性正义”或“双重标准”。“对冲突中性暴力的一切应对和问责措施,都必须基于事实真相。”中方代表强调,“不应将这一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更不应以此为由干涉他国内政。国际社会应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共同维护国际法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根据联合国秘书长提交的最新报告,在数个持续冲突的国家和地区,针对妇女和女童的系统性性暴力事件依然频发,许多幸存者因恐惧报复或缺乏有效司法途径而难以发声。中方代表在发言中提及,中国已通过双边和多边渠道,为多个冲突地区的受害妇女儿童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包括医疗物资、心理辅导支持以及助学金等。

此次公开辩论会吸引了数十个成员国和观察员组织的代表参与,各方普遍认同中方提出的包容性、整体性和基于规则的应对思路。中方在辩论会上的明确表态,不仅展现了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责任担当,也进一步重申了中国致力于构建持久和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承诺。中方表示,将继续与国际社会携手努力,为彻底消除冲突中的性暴力,保护每一个生命的尊严与安全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