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一名网民因在社交平台散布“凶案现场”虚假信息,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警方通报显示,该网民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编造并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一定范围的社会恐慌,最终自食其果。
谣言起于“随手一拍”
据警方调查,涉案网民张某(男,34岁,赤峰市松山区人)于2025年4月12日晚间,在朋友圈及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段时长约15秒的视频。视频画面中,一处居民楼楼下拉起警戒线,多名身穿制服人员正在现场处置,配文赫然写着:“今晚赤峰XX小区出大事了,听说死了好几个人,凶杀现场!”视频传播后迅速引发网友转发与评论,部分本地居民甚至致电110询问情况,导致警方接警量短时间内激增。
事实上,该视频拍摄的是一起普通的治安纠纷处置现场。当日19时许,松山区某小区两名居民因停车问题发生肢体冲突,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调解,为维持秩序临时拉设了警戒带。现场无人员死亡,更无所谓的“凶案”。张某路过时用手机拍摄了片段,为制造耸动效果,恶意编造“凶杀”情节。
警方快速辟谣并锁定嫌疑人
4月13日上午,赤峰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工作中发现该谣言信息,立即启动网络谣言处置机制。经与属地派出所核实,确认该视频内容严重失实。警方随即通过官方账号发布辟谣声明,以正视听,并同步开展溯源调查。
技术侦查很快锁定原始发布者张某。到案后,张某对造谣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平时喜欢在社交平台发布本地见闻,但粉丝量一直不高,“那天看到楼下有警察,觉得是个‘爆点’,就故意写得很吓人,想涨点粉。”他承认,自己并未核实现场情况,也明知视频中的“警戒线”与凶案无关,“但为了流量,脑子一热就发了出去。”
依法处罚:行政拘留加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鉴于张某的行为已造成不特定公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且视频传播范围较广、影响恶劣,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分局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删除所有不实信息,并在原传播平台发布道歉声明。
专家观点:网络谣言治理需多方合力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网络谣言呈现“碎片化”“情绪化”“本地化”趋势,像张某这样为博眼球而编造“身边警情”的案例并不鲜见。“这类谣言利用公众对本地安全的关切,最容易引发恐慌和二次传播。”朱巍指出,我国已构建起《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多层次法律体系,对造谣传谣行为有明确罚则,网民切勿心存侥幸。
警方提醒:手指一动,责任重大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相关负责人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绝非法外之地。网民在发布、转发信息时,应保持理性,审慎核实来源,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不轻信、不扩散。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据悉,该案曝光后,当地多名网友在警方账号下留言表示“支持严惩”“造谣成本太低了,应该重罚”。还有居民表示:“看到那个视频时吓了一大跳,后来知道是假的才放心。希望这样的人引以为戒。”
目前,张某已在拘留所中接受法律教育。其社交账号因违规行为被平台永久封禁。一次“随手拍”加上“随口编”,换来的是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无法挽回的个人信用污点。这起案件再次给所有网民敲响警钟:网络言行有边界,流量岂能靠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