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持续攀升,“车企远程锁车”这一技术操作引发广泛社会争议。针对部分车企通过后台远程控制车辆功能、甚至直接锁定车辆的行为,人民网发表锐评,明确指出:车企不得以技术之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远程锁车的“开关”不能掌握在车企单方手中。这篇评论一经刊发,迅速引发行业内外对智能汽车时代权责边界、数据安全与消费公平的深度讨论。

事件背景:远程锁车从“应急手段”走向“争议焦点”

所谓“远程锁车”,是指车企通过车联网系统,在未获得车主现场授权的情况下,远程限制车辆启动、行驶或部分功能使用。这一技术最初被设计用于防盗追踪、贷款催收或车辆安全召回等场景。然而,近年来多起事件让消费者感到不安:有新能源车主因未按时缴纳服务费或车贷,被车企远程“冻结”车辆;部分车企在车辆发生事故后,以数据安全为由远程关闭车辆联网功能;更有极端案例中,车主因与经销商产生纠纷,整辆车被远程锁定无法移动,陷入出行危机。

以某知名新势力品牌为例,其曾在用户协议中规定:“若用户违反相关约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车辆使用、远程锁车等措施。”这一条款被法律界人士指出涉嫌构成格式条款中的“不公平条款”。而另一家传统车企则因在车辆OTA升级中强制加入“锁车权限”而遭车主集体投诉。

人民网锐评:技术不能成为侵犯权益的“挡箭牌”

人民网在评论中首先肯定了远程锁车技术在特定场景下的合理用途,比如协助警方追回被盗车辆、配合召回实施安全保护等。但评论话锋一转,直指核心问题:“当远程锁车被异化为催收工具、惩罚手段甚至商业博弈筹码时,它便越过了技术伦理与法律的双重红线。”

文章从三个维度展开批驳:

  • 法律层面:车辆作为公民合法财产,其所有权归车主所有。车企通过远程控制手段单方面限制车主对财产的使用权,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所有权保护的规定。即便用户协议中列明了相关条款,若其内容显失公平或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格式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安全层面:远程锁车技术需要车联网系统保持在线,而这本身意味着车辆存在被黑客攻击或数据泄露的风险。更关键的是,假如车主正在高速行驶或处于紧急状况,车辆突然被远程限制动力或锁死,极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事故。人民网质问:“谁来为这种‘技术冒险’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买单?”

  • 伦理层面:智能汽车的边界在于“智能”服务于人,而非凌驾于人。车企将控制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实际上是剥夺了车主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评论指出:“技术应当成为消费者手中的工具,而非悬在消费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行业与法律专家观点:亟待建立“远程控制”规范

针对人民网的批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认同。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远程锁车本质上是一种‘强权技术’,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和严格的程序限制。比如,只有在公安机关出具正式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车企才能执行锁车操作;对于贷款违约等民事纠纷,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不能由车企私力救济。”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律师进一步分析称,目前国内尚无专门针对车企远程控制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主要侧重于数据收集与处理,对“控制行为”的规制不够具体。他建议,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车企远程控制功能的负面清单,明确哪些场景下可以远程控制、哪些场景下绝对禁止,并要求车企在OTA升级时对涉及关键控制权的变更进行事前备案和公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发出预警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也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智能网联汽车时,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中的“远程控制”“服务中断”等条款,对于明显不合理的限制性内容,应要求车企予以删除或解释。此外,中消协呼吁车企在推出远程锁车等技术应用时,必须建立“用户知情—同意—可撤销”的闭环机制,并保留用户手动解除远程控制的物理或数字应急通道。

结语:技术越强大,权利越需要保护

人民网锐评的发表,恰逢智能汽车市场从“尝鲜期”步入“普及期”。随着车辆深度依赖软件与云端服务,消费者与车企之间的权力不对等愈加凸显。远程锁车只是冰山一角——OTA升级控制、驾驶数据归属、售后服务绑定等议题正在逐一浮出水面。

正如人民网在文末所言:“技术越强大,权利的边界就越需要被清晰地画出。远程锁车锁住的不仅是车轮,更是车企的良心与法律的底线。”在智能化浪潮不可逆的今天,唯有在技术迭代的同时同步完善规则与监管,才能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科技带来的便利,而非被技术所“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