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5年3月15日清晨,长江之滨的某城市传来令人心碎的消息:年仅30岁的女警长李丹(化名)在跳江救助一名轻生女子时,因体力不支被卷入湍急暗流,不幸牺牲。3月18日,经上级部门批准,李丹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并追记个人一等功。
生死三分钟:她把救生圈推向别人
3月15日6时40分许,李丹刚结束24小时的值班,正准备交接。此时警情骤响:一名年轻女子在长江大桥上意图跳江。李丹主动请缨,随巡逻组火速赶往现场。
现场视频显示,轻生女子已翻越大桥护栏,站在狭窄的外沿上,情绪极度崩溃。李丹一边轻声安抚,一边缓慢靠近。就在女子纵身一跃的瞬间,李丹果断冲上前抓住对方手臂,两人一同坠入约15米高的江面。
入水后,冰冷的江水瞬间淹没两人。李丹曾在部队服役期间接受过基础水上救援训练,她迅速浮起,将随身携带的便携式救生圈套在轻生女子身上,并奋力托举其头部使其能呼吸。增援民警抛下绳索和救生圈,李丹先为女子系好绳索,大喊“先拉她!”然而就在这一过程中,一股暗流将李丹卷入桥墩下方。等民警将轻生女子救起后再搜寻李丹时,她已沉入水中。15分钟后,搜救人员找到李丹,但此时她已无生命体征,经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8时30分牺牲。
整个救援过程仅约3分钟。轻生女子经救治后无生命危险,事后得知李丹牺牲,她跪地痛哭:“是我害了她……”
从军装到警服:她一直是“拼命三娘”
李丹出生于1995年,22岁从某武警部队退役后,通过社招考入公安系统,先后在派出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工作。2023年,因表现突出,她被任命为某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女警长,成为全局最年轻的警长之一。
同事回忆,李丹在工作中是出了名的“拼命三娘”。2024年夏季治安整治行动中,她带队连续蹲守7天,打掉一个流窜盗窃团伙;同年12月,她曾攀上30米高的塔吊,劝说一名讨薪工人4小时,最终将其平安劝下。在战友眼中,“她总是冲在最前面,遇到危险从不退缩,把安全留给别人。”
生活中的李丹阳光开朗,喜欢运动,刚刚与同是民警的丈夫领证不久,原定今年6月举办婚礼。她常对闺蜜说:“当警察是我的梦想,我喜欢这个职业带来的责任感和成就感。”
“英雄之名”背后的追思与致敬
3月18日,李丹的追悼会在市殡仪馆举行。数百名民警、群众自发前来送别,灵堂内摆满了白菊和挽联。公安部、省公安厅分别发来唁电,高度评价李丹“用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经公安部批准,追授李丹“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省公安厅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
“她是我们的战友,更是我们的榜样。”李丹生前所在分局局长在悼词中说,“她以30岁的青春年华,完成了一名警察最壮烈的‘出警’。”
总台记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