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遭遇强降雨,防汛形势严峻。然而,就在全社会全力投入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少数不法分子却利用公众对汛情的关注,肆意捏造、散布涉汛谣言,引发不必要的社会恐慌,严重干扰了防汛救灾工作的正常秩序。据各地公安机关通报,已有多名造谣传谣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彰显了法律对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谣言乱象:从“水库决堤”到“直升机撒钱”

进入汛期以来,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大量涉汛虚假信息。例如,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某地水库已决堤,赶紧转移”的视频,配以夸张的配音和模糊的画面,短时间内获得大量转发。经当地水利部门核实,该水库运行正常,水位完全在安全线以内,所谓“决堤”纯属子虚乌有。还有人造谣“政府将用直升机向灾区撒钱”,甚至虚构“洪水已导致上千人死亡”等骇人听闻的伤亡数字。这些言论严重背离事实,不仅误导了公众,更给一线救援人员的抢险工作带来了极大干扰。

在另外一些案例中,有人为博取流量,将外地甚至数年前的洪水视频移花接木,改为“某地最新灾情”,导致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辟谣,挤占了原本用于防灾救灾的公共资源。

迅速出击:多地警方依法重拳整治

针对上述乱象,公安部部署各地网安部门加大对涉汛谣言的监测和打击力度。仅在最近一周内,已有至少12人因捏造、传播涉汛谣言被依法处理。典型案例包括:江苏某网民因编造“本县将发生特大洪水”的虚假预警信息,引发居民连夜抢购物资、部分乡镇学校停课,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10日;河南某自媒体运营者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某村被淹没,救援人员被冲走”的虚假视频,造成恶劣影响,被依法刑事拘留;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微信群内散播“西湖水倒灌,地铁即将停运”的谣言,导致不少市民恐慌出行,最终被警方抓获并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表示,此类造谣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关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第291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最高可面临七年有期徒刑。

法律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专家指出,涉汛谣言危害尤为严重,它可能直接导致群众错误避险(如向危险区域转移)或忽视真实预警,从而酿成人员伤亡。此外,虚报灾情还会分散本来就紧张的救援力量,延误最佳救灾时机。因此,执法部门在汛期对此类行为采取“零延迟”响应,正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造谣者并非“无心之失”,而是抱有明确目的。有的为了直播带货引流,有的为了发泄情绪,甚至有人企图通过制造恐慌来影响股票或商品价格。无论动机如何,只要触犯法律红线,都将面临严厉惩罚。

防范提醒:不信谣、不传谣,从官方获取信息

面对汛期复杂的网络信息环境,公众应提高辨别能力。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管理部、气象局及主流媒体是权威信息的唯一来源。对于来源不明、情绪煽动性强、缺乏具体时间地点的“求助帖”或“紧急通知”,应保持警惕,切勿随手转发。

与此同时,腾讯、抖音、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也已加大技术审核力度,利用AI识别和人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快速标记、下架涉汛疑似谣言内容,并对多次违规账号进行永久封禁。平台呼吁用户主动举报可疑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结语

防汛是一场硬仗,既要抗击肆虐的洪水,也要抵御“谣言洪水”的冲击。多地公安机关依法拘留造谣者,向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任何人都不能拿灾情开玩笑,网络空间同样须为安全、有序的防汛大局让路。在全民守望相助的关键时刻,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抗洪救灾贡献自己的一份真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