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位于北京三里屯的创意餐吧“LV· Lounge”因涉嫌侵犯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商标权,被法国奢侈品巨头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诉至法院,索赔金额高达200万元。这起看似“小商户”与“国际大牌”的悬殊对决,迅速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餐吧老板孙先生在接受采访时首次公开回应,他表示“很意外,也很无奈”,并坚称品牌创意与奢侈品无关,希望法庭能给予公正判决。
事件回顾:从“潮流创意”到“商标争议”
孙先生经营的这家餐吧位于工人体育场北路,主打中西融合菜及特调鸡尾酒,于去年年底开业。店铺门头采用黄绿配色,招牌上“LV”二字以艺术字体呈现,并配有“Lounger Vibes”字样。整体风格偏向时尚潮流,店内还设置了部分路易威登经典花纹元素的装饰墙,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打卡拍照。
据孙先生介绍,起初选择“LV”作为品牌名称,源于其姓氏“刘”和合伙人的姓氏“王”的拼音首字母组合,纯粹是个人创意。“我们就是想做一个低调但有辨识度的品牌,没想到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
但根据路易威登方面提交的起诉书,被告餐吧在经营过程中,不仅在店招、菜单、纸巾、酒杯、外卖包装等多处突出使用“LV”标识,甚至还以“LV联名餐吧”为噱头进行宣传,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与路易威登存在品牌合作关系,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路易威登方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0万元。
商标法理:小“LV”撞上大“LV”
知识产权领域专家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路易威登在全球范围内注册了大量“LV”及字母图形组合商标,其商标识别度和知名度极高,保护范围也相对广泛。
“即使被告声称其并非故意攀附,但只要客观上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就可能构成侵权。”北京某知识产权事务所合伙人张律师表示,近年来奢侈品品牌针对国内“搭便车”行为的维权诉讼呈上升趋势,但针对小餐饮商户索赔200万元,确实较为罕见。
网友热议:是“天价索赔”还是“正当维权”?
事件曝光后,迅速登上社交媒体热搜。部分网友认为,奢侈品巨头对小商户“过度维权”,有“以大欺小”之嫌,“LV起诉200万,小店一年利润都不一定有50万,这真的是为了维权还是为了警告其他人?”
但也有不少网友指出,商标侵权事实清晰,小商户确实借用品牌热度获客,“虽然同情老板,但法律就是法律。你用了别人的商标,就要承担后果。哪怕只用了‘LV’两个字。”
更有人表示,这不是简单的“无辜被诉”,而是明知故犯,“现在很多网红店起的名字,就冲着和大牌‘沾亲带故’去的,被起诉一点都不冤。”
餐吧老板:愿意整改,但希望合理赔偿
面对汹汹舆论,孙先生坦言,开业以来从未想过“LV”这两个字母会带来如此大的争议,更没想到要面临200万元的索赔。
“我们已经在第一时间更换了招牌和所有带有‘LV’标识的物料。现在门头上的店招已经改成了‘V Lounge’,全部自费重做。”孙先生表示,疫情期间餐饮业经营本就困难,餐吧前期投入已超过百万元,尚无盈利。如果最终被判赔偿200万元,对一家小型餐吧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他希望法庭能综合考量其侵权时间较短、范围有限,且已主动整改等情节,酌情降低赔偿金额。“我们不回避责任,错了就是错了,但也希望对方能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一个小商户一定的生存空间。”
案件进展:庭前调解中,判决尚未下达
据了解,该案已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双方已进入庭前调解阶段,法院也未就赔偿金额作出最终判决。路易威登方面暂未对孙先生的表态作出公开回应。
法律人士分析,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范围,以及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和原告商标知名度等因素,最终确定的赔偿金额可能与索赔数额相差较大。
后续:警惕“网红商标”的侵权风险
这起事件也给当前“网红经济”浪潮下的品牌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无论是餐饮、零售还是文创业态,试图通过“傍名牌”、“蹭热度”的方式迅速吸引流量,往往需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在品牌创立之初,建议经营者进行专业的商标检索和专家咨询,避免使用他人已经具有高知名度的标识。”张律师建议,与其打“擦边球”,不如花心思打造属于自己的独有品牌故事。
截至发稿时,孙先生的餐吧仍在正常营业中,但已更名为“V Lounge”。他表示,未来将专注产品和服务本身,用实力赢回消费者信赖。这起“LV”商标侵权案的最终结果,也将继续引发行业和公众的关注。